你认为我国反腐败成效如何?
改革开放已过去40多年了,中国的反贪腐斗争一刻也没停歇过,这些年来,也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绩。最近反腐败成效显著,头条几乎天天都有贪官落马的消息,真是大快人心。假如加大惩戒力度,响起正义的枪声,实施财产公示制度,旧版人民币废止,新版人民币发行,相信贪官污吏会更害怕,届时投案自首者将纷纷涌之。从近几年被查出的贪腐人员当中来看,不乏有一些已经退休下来的贪腐官员,他(她)们所贪污的赃款数量令人触目惊心,少点的有几千万,多则也有上亿甚至是几十亿,他(她)们能贪污到如此数目的钱财,绝非是在短暂的时间内能够做到的。这说明这些贪腐官员隐藏得特别深,这就需要咱们国家的反腐部门在反腐机制上多下功夫,贵在深入、细致,贵在范围要广,各项各业都要查到,决不能留死角。党中央一向重视反腐败工作,对此下了很大的力气,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。惩处了一大批贪官污吏,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。在制度建设上,多少有了一点进步。但总体上来说,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根本性的成效。评价反腐工作,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腐败分子,更要看是否建立了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,是否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防止腐败产生的制度。从制度建设上来说,我国防止腐败产生的制度设立了很多。但现有的一些制度实际操作起来需要谨慎。比方说,防止腐败,必须对权力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监督。理论上,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权,可是,如何去监督呢?需要有了的制度相配合。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,竟然可以决定花2000万元在山上雕刻两只凤凰。监督制度还需更加完善。某前校长在发包学校食堂承包权的时候,竟然可以不需要承包商缴纳承包费(当然,他最后进去了),他的决定权由谁来监督?下面的舆情汹汹又奈他何?希望反腐专家能给国家设计出一两个行之有效的反腐机制。在经济改革中。我们可以摸着石头过河,可以实行“猫论”。在反腐制度的建设上,也需要按照这些理论去实行改革。没有制度上的建设,杜绝腐败就是一句空话。我们要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,而不是惩治一两个腐败分子时的欢呼雀跃。尽快建设中国的防治腐败的机制,使我国的反腐败取得根本性的进步,是全国人民的期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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